| “柯木弦”再戰“益壽泉”
昨日,廣州益壽泉純淨水有限公司再次與注冊“柯木弦”商標的廣州市天源實業有限公司對簿公堂,在庭審中,
既是地名又是商標的“柯木弦”能否隨便使用成為了雙方辯論的焦點。
今年5月24日,廣州中院一審判決認為,原告廣州市天源實業有限公司是注冊商標“柯木弦”的注冊人,被告廣
州益壽泉純淨水有限公司未經原告許可,擅自在其制造、銷售的瓶裝、支裝純淨水的外包裝上分別使用“柯木弦甍
壽泉”和“柯木朗益壽泉”作為產品名稱,其行為已侵犯了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,依法判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萬元。
“益壽泉”不服判決提起上訴。
在昨天的庭審中,益壽泉公司提出,他們並未侵權,因為公司商標“柯木弦甍壽泉”中,“柯木弦”是地名,也
是公司產品的出處,“益壽泉”是公司商號,將二者結合起來作為純淨水的名稱並無不妥,符合商業慣例。
而天源公司則稱,“柯木弦”已不是一個普通的地名,而是受法律保護的注冊商標。被告在同類產品上使用與其
注冊商標相同的文字作為產品名稱,明顯是想借“柯木弦”的知名度來銷售商品。
庭審結束時,由于天源公司反對調停,法庭將擇日判決。
|